发布时间:2017-12-06 发布人:新惠通 人浏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结合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土壤和环境保护等具体特点,加强了对污泥产物土地利用的监督。其中提出对污泥产物土地利用应遵循全过程污染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监控。并明确表示,污泥产物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包括污泥的来源、用途、用量和主要用户等记录和报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
《规范》还要求土地利用实施单位应建立长期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污泥土地利用类型,在污泥土地利用期间,至少每年1次检测施用地的土壤、植物中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含量变化,并进行风险评估。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出台之后,各地政府也开始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污泥处置资源化利用原本就充满分歧,一方面是污泥堆肥做有机土利用能实现污泥最大程度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污泥无害化的不可控性,也使这种污泥处置方式带有污染土壤的潜在风险。这也是河南环保部门在《规范》中要求严格控制污泥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污泥产物对环境的污染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