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0 发布人:新惠通 人浏览
污泥照片
守护绿水青山,工业废水要治,那么工业污泥呢?4月16日,记者从莲都区检察院了解到,在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章巷村曾有1万多吨有害污泥,因负责处置的公司资金断链而长期未处置。如今,这批污泥处理得如何了?一起去现场看一看。
污泥照片
案情回顾:
2013年10月份,马某某在经营丽水市骏杰建材有限公司期间,与丽水市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污泥清运协议,由骏杰公司处置潘田第一工业污泥场内堆放的39388吨污泥,骏杰公司由于处置能力不足,将其中的1000多吨污泥堆放至了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章巷村西弄临时污泥堆场。
2014年7月份,马某某经营的骏杰公司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泥搬运协议,由骏杰公司对水阁污水厂内的污泥进行制砖处置。马某某将污水处理厂内的11387.67吨污泥运至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章巷村西弄临时污泥堆放场和黄弄山坳内。后因马某某资金断链,对污泥无能力处置,便将堆放在章巷村西弄临时污泥堆放场和黄弄的上万余吨污泥弃之不管,长期未处置。经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鉴定,章巷村西弄和黄弄堆放的污泥均为有害废物。
座谈照片
诉前程序: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发现马某某2013年即开始将由其负责处置的大量工业污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至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章巷村西弄和章巷村黄弄山坳等地未予处置,而未经恰当处理处置的污泥进入环境后,会直接给水体、大气、土壤等带来二次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的活动造成威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发现案件线索后,民行人员与公诉部门多次走访开发区环保局了解情况,并实地查看污泥堆放情况。虽马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现由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中,但章巷村西弄和章巷村黄弄山坳的污泥长期堆放,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开发区环保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应及时监督责任主体及时清理处置。
2018年1月24日,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向丽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环保部门及时对章巷村西弄和黄弄未处置的污泥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置,并建议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
现场查看
整改情况:
2018年2月11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做出回复,复函对章巷两堆污泥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处置,黄弄山坳污泥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处置。并由开发区南城投资公司对污泥处理项目进行了邀请招标,确定由丽水天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对污泥进行预处理,由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泥承包处置进行焚烧。
污泥处置后现场查看
2018年4月1日,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民行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到章巷村西弄污泥堆放现场查看,对污泥处置情况跟踪督促、现场察看,章巷村西弄污泥堆目前已完成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