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2 发布人:新惠通 人浏览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关注。修订草案对具体罚则进行了修订,多项违法行为罚款提升至100万元,还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税等多个方面内容。新法有望在2018年底至2019年初正式出台。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8]644号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根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订工作,现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公开征集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3),向我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熊晶 姜栋栋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1日